说到右转弯,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因为有很多在右转弯过程中发生过交通事故,所以有些驾驶员是有发言权的,一些我们日常驾车过程中疏忽的陋习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右转弯。 案例:2020年4月16日上午8时许,驾驶员陈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沿上海绕城高速东侧重固出口行驶至北青公路交叉口往东右转,遇王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恰逢绿灯由西往东进入路口,王某某因陈某右转导致避险不及,两方发生碰擦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某腿部受伤、车辆轻微受损。交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调查取证判定陈某红灯亮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陈某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交警说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在此,青浦交警郑重提醒各位,合法被放行的车辆是享有优先通行权的,驾驶员驾驶车辆通过路口右转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在履行完让行义务的基础上方能通过路口。 青浦交警将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相信通过大家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我们一定能齐手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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