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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骑乘人员事故中的伤亡风险,近日,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根据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部署,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予以集中整治。
▲2022年9月6日17时11分许,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公园路浦仓路南侧,对当事人吕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扣)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2年9月1日16时07分许,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盈港路浦仓路西侧,对当事人蒋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扣)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2年8月25日16时23分许,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盈港路浦仓路西侧,对当事人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2年08月19日20时47分许,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赵重公路沪青平公路北侧,对违法当事人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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